2024年安庆潜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9人)

2024-05-30 11:19:3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4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面试费用: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天。

  十一、选岗

  报考202404、202405、202406岗位考生,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每人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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