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市龙门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5-30 11:19:5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龙府﹝2023﹞68号)规定,龙门县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或18-40周岁(1984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至18-45周岁(1979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加面试”岗位和“免笔试”岗位,对应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资格详见《惠州市龙门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在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事业编制。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县政策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待遇。符合享受《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或是市、县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对符合《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录用人员,体检费全免,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它人员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3日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17:00登录网址:www.qgsydw.com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见附件2)登录“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请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提供报考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期满人员需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为清晰文件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初步审查

  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报名确认时间与初审结果一并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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