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家口怀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0名)

2024-05-30 11:20:29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怀来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扎根怀来县,为怀来县经济发展作贡献。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2006年5月29日)。

  5.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仅限具有怀来县户籍的考生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9.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毕业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专项计划”岗位用于招聘“服务冬奥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具有怀来县户籍的2024年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怀来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怀来县户籍或怀来县生源地的退役士兵。

  1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怀来县户籍的,户籍以2024年5月29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具有怀来县户籍:①应聘者的父母具有怀来县户籍;②应聘者的配偶具有怀来县户籍。

  13.招聘工作除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外,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9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