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工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公告

2024-05-30 11:20:5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本科以来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为准。不符者,成都工业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③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④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其中①-③项为必备材料,有职称人员提供第④项,有科研成果人员提供第⑤项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核

  考核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并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综合考察、公示

  体检在成都工业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成都工业学院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成都工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成都工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工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其中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经成都工业学院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成都工业学院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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