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引航站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深圳港各港区(含小漠港区)的船舶引航工作。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深圳港引航站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职员1名,岗位名称为深圳港引航站高级会计师,主要承担深圳港引航站财务会计工作。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深圳港引航站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人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专业: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应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45周岁(含)以下(即1978年6月3日之后出生)。
4.专业技术资格: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5.其他条件: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备注:报考年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选聘报名首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星期一)9:00——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8: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zpilot@jtys.sz.gov.cn进行报名,邮件名以“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联系电话:0755-837974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1.《深圳港引航站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扫描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有关学历证书及验证材料。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有关学历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社保及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的证明;
7.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竞赛和荣誉证书、发表的论文、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