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八)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工作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在万柏林区的服务期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4.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操作相关问题:13934222521
岗位资格条件和用人单位相关问题:0351-6182399
其他问题:0351-2358185
监督电话:0351-2781959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xtywbl.gov.cn/gggs/20240527/30130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