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9 16:38:0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面试入围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并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且须含最低服务期满时间,否则视为无效);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聘用文件。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面试公告(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其信息发布网站(见附件2)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综合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所有进入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否则取消考察资格。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选调名额在2名以上的岗位,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5:1。若最终因放弃等原因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正常进行。各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失信记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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