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安市选调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9 16:39:0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凭姓名、身份证号于2024年6月25日9:00—2024年6月29日9:30内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5.注意事项。

  ①《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②《报名登记表》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通过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对应职位公开选调名额,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缺考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选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选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五)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计划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到公开选调笔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察工作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各选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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