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的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巩固和扩大我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目标,确保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和《海南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编〔2021〕24号)、《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昌编字〔2024〕5号)、《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下达县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员额人员69名,其中专任教师50名,医务人员19名。具体岗位条件参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幼儿教育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我县原企办园转公办分园自聘教师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6月4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查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