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9 10:39:4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201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至今已有68年建校史。学院占地面积530亩,在校生1.1万人,教职工47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68%,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73%。学院主要举办以医学、医药、医护、医技为特色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现有3个教学部、6个系和六大专业群、17个招生专业、10个护理专业方向。学院连年保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第一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山东省首家“钉钉未来校园”,是国家卫健委医疗护理员培训项目单位、国家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第二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康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双创教育专委会委员单位、全国岐黄中医药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家政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全国托育产业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全球工匠联盟(亚太区)委员单位、山东省康养产教研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泰安市“医养照护”产教联合体发起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120人,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4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6月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