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读国外院校并取得学位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单位有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本次招聘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和做出诚信承诺。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进入考核考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环节,将在每项工作结束后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和知悉本次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相关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凡任一环节(包括试用期),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考核考试录用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情节较重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考试
1.考核招聘
(1)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科研学术成果,以及事业心、责任感、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方面,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科研学术成果,并进行综合评分。
考核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小组由5或7名考官组成,成员由省环科院相关业务技术骨干并邀请外部专家组成,省环科院及主管部门的评委不超过60%。按百分制由考官现场自主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考核综合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确定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5分(含)。
凡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时,综合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尚须取得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表决情况记录在册;如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含表决通过人员)多于考核招聘人数时,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比例确定本岗位体检考察人员(出现入围人员超1:1比例的,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科研学术成果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排序优先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2.考试招聘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比重不少于70%。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但不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以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并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若拟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人数时,按实际符合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若因面试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因故未能参加面试的,空缺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