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乐昌市教师招聘及选聘公告

2024-05-29 10:48:3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4年我市教师招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系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教师125名,其中公开招聘119名,公开选聘6名(详见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在事业单位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地级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一)公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24年非在职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以上岗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公开选聘对象

  乐昌市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五、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业务能力(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违约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8.乐昌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所约定服务年限的;

  10.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lcjszp202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即2021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并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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