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创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西部教育师资和各类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国际中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现有17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500余人、留学生近500人;在职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920余人、博士93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
学校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本科专业74个。拥有重庆市一流学科1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18个,“人工智能+”市级学科群4个;有数学与信息科学、文博与艺术文化、生命科学与绿色生态、智能材料与新能源、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教师教育等6大优势学科群。学校工程学、化学、植物学与动物学、材料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建有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最优化与控制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基地、最优化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活性物质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6个,市级科研团队28个,为人才集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撑。
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有三个校区,总面积2688亩。拥有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其中教学科研岗人员127名、其他专业技术岗1名、辅导员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