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时间、地点:具体以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2.考核方式、内容
考核小组评委人数不低于5人,考核以“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中本单位及主管部门评委人数不超过60%。考核小组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考核人员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参加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考核面试前,对参加考核人员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不通过的将取消考核面试资格。
4.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赞成才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赞成票未达标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招聘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考核招聘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结果将及时通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考试面试成绩(考试招聘)、考核成绩(考核招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招聘)、考核成绩(考核招聘)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拟聘人员公示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会议审议同意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教育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需要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招聘)、考核成绩(考核招聘)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我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海南省教育厅的批复以及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