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管理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5-28 17:02:44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我校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5.管理岗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提前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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