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4-05-29 08:56:1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是北京师范大学直属附校,也是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高新区共建的公办初级中学,为珠海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占地面积约4.27万平方米,可提供1800个初中学位。

  珠海市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坐落在凤凰山下,伶仃洋畔,北距广州110公里,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18公里。

  传承大湾区岭南文化的悠悠古韵,厚植北师大百年名校的家国情怀,发扬珠海国家高新区的创新精神,学校致力于打造学生教师创新发展的校园、快乐成长的乐园、幸福生活的家园。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共招聘初中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14名。含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生物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初中音乐教师(舞蹈方向)1名、初中心理教师1名。详见《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按照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学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待遇(非事业编制)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2.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http://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要求考生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2.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4日8时至2024年6月6日20时止。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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