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其中,学前教育教师10名,小学教师12名,初中教师28名,高中教师20名(详见附件1)。
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网址:http://hnmrzg.pzhl.net/index.php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0日12:00。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某月(具体月份)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4)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
(7)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岗位需提交师范专业证明材料或《师范类专业承诺书》(附件3)等;
(8)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4.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过程。
5.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否则不能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