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人)

2024-05-29 08:59:38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卫滨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及相关内容见《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选报岗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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