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29 08:59:49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二)薪酬待遇

  1.基本待遇。人才引进后,在企业工作期间由引才企业发放薪酬(薪酬标准详见《岗位表》),并按照引才企业标准,按规定由企业缴纳“五险一金”。

  2.其他待遇。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或《科尔沁区推动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持若干政策》的引进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及安置费等待遇。

  (三)双向选择。引进人才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双向选择”,自愿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继续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编制部门收回事业编制;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安排到其编制所在事业单位或调剂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27日。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9:00—6月7日17:00

  超过报名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邮件“发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人员姓名。

  4.报名材料:

  (1)填写并上传《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

  (2)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5.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严禁同一应聘人员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人才评价环节。

  (三)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应聘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人才评价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人才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人才评价环节,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缴纳报名费2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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