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内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8 10:58:4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专任教师采取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6月27日18:00前,由我校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打印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业课程目录、成绩单等第三方专业认证所需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单位无人事权限,则需要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附件4);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与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递补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方式与笔试缴费方式相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由内江师范学院发给《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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