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4-05-28 11:00:0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所有岗位考核均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能力、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岗位录取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可调剂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各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五、心理测试

  考核前资格审查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及标准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msvtc.edu.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若需递补,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结果,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九、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待遇

  根据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转正后参照同职级的编内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编外聘用管理始终,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校组织人事部。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此次招聘我校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等。

  十二、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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