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治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8 11:02:57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

  专技1-专技15: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专技16-专技46: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110号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组织人事科(学术交流中心302室)。

  专技47-专技55: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71号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组织人事科(行政办公区)。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提交材料:

  (1)《长治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长治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1寸红底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电子版。

  (3)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及复印件(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近期党员证明(附件5)(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所在住培单位开具的住培证明且加盖住培单位公章)。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6)。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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