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31名)

2024-05-28 08:42:4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公示结果。

3、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成绩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招聘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顺序优先确定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下,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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