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31名)

2024-05-28 08:42:4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牡丹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六个月的不得应聘。

8、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定向岗位(岗位2):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已到牡丹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6月14日10: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sd.bmpta.com/hzmdqsydw24

或登录牡丹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岗位2取消的计划调整到岗位1;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缩减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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