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28 08:43:4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可采用试讲、答辩、结构化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学院官方网站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以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总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由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和首批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淄博市技师学院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应聘须知》。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淄博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八、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在各级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533-2778227

  监督电话:0533-222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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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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