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太原师范学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7 16:13:12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

  (4)《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电子版(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JPG格式,295像素×413像素,不超过5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国家二级运动员的,须提供国家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为外语专业八级的,须提供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被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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