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考试公告(101人)

2024-05-27 16:21:40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二、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不含备案制)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区司法局公证处(岗位代码076号)招聘人员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由区司法局报区委编办、人社局备案,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管理。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1).pdf

  附件3: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咨询电话:0715-8328247

  卫健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34946

  教育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5日 

  原标题: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