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考试公告(101人)

2024-05-27 16:21:40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咸安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3.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合格内的岗位排名顺序,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形式进行。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控制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八、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教育岗位(066-075):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余岗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4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各项目当地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在2024年6月7日前将《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加盖公章)照片发邮箱340506260@qq.com。同时,通过快递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事业股(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电话:0715-8328247),不按时提交加分审核表的视同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十、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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