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在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医院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43-32565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
监督电话:0543-325650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