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2024-05-27 16:37:4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笔试为自主命题,以财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成绩公告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资格)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五)资格复审

  1.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从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则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区教育局发出录用安排的通知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六)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条件咨询:0755-8821343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招聘网络报名系统咨询:0755-83256466。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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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4年5月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岗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4年5月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311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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