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7 10:39:19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五)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收到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综合评分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分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者提交的学历学位、职称、获奖、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二)面试

  综合评分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超过5:1的,根据综合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未超过5:1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考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者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本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报考者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经考察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以书面形式和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招聘名额暂不递补)。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聘用后,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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