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219。
四、其他
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3.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用)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brrc.com.cn/news/detailed/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