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4-05-27 10:39:5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5)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考生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7)应聘考生学历、学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470-720991015560739785管老师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以一体化教学模式试讲(理论授课结合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一体化教学模式试讲(理论授课结合实际操作)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一体化教学模式试讲(理论授课结合实际操作)成绩现场公布。

  2.一体化教学模式试讲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对不按规定语言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一体化教学模式试讲(理论授课结合实际操作)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