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
(2)《报名推荐表》1份(详见附件3);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4)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2.其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5)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等资料;
(6)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3.岗位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行政村村干部报考SD2024A32岗位,须持行政村所属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行政村所任职务、任职时间);
(2)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SD2024A32岗位,须持县社会工作综合事务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在社区工作起始时间、具体工作岗位);
(3)退役军人报考SD2024A32岗位,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入伍时间、退役时间);
(4)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报考
SD2024A36岗位,须持县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从事基层就业项目起始时间、具体工作岗位)。注: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参加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要达到3:1及以上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对应减少或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报名费收取
1.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2.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缴费,2024年6月18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手机号码,否则会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要及时关注短信和QQ群相关缴费信息,确保按时完成缴费。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采取“裸考”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经有关会议研究后,采取核减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