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任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工作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新聘任人选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其他
1、新聘任人选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根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2、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任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7667701
监督电话:0539-7660967
附件:2024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4年5月
附件【附件:2024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原标题: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ylgkfq.gov.cn/info/2385/40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