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7 10:44:2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④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⑥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

  ⑧“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⑨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⑩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等。

  其他岗位人员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态风貌、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根据相关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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