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考察
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四、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照招录人员居住地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各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半年,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
(二)工资待遇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基本报酬按县级相关规定执行,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
五、其它事宜
本公告由韦集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韦集镇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考政策咨询电话:15077915124;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55523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韦集镇委员会
韦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韦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ngbi.gov.cn/zwxx/gsgg/161050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