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6 09:38:2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签订就业协议

  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中,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2.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当场与报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因故自行放弃的,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体检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综合方面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因报考者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

  5.考察人选必须于体检结束一个月内将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按要求寄到指定地点,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择岗、公示及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报考专业捆绑岗位的拟聘用人选,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出现按专业岗位报考的拟聘用人选数低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时,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实际拟聘用人选数,统筹安排各招聘单位本岗位最终计划招聘人数后,再进行择岗。择岗后,若有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报考编内岗位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上,报考聘用制编外岗位拟聘用人选在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确定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选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达聘用通知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

  3.报考岗位要求为“普通全日制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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