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9-2236676。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沂水县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1日11:00—6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24日9:00—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沂水县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沂水县技工学校邮箱(ysxjgxx@ly.shandong.cn)办理减免手续,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2236676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沂水县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6月11日之前取得);②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以上一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