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档案管理
经过公示程序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需如实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三)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待遇
参照《关于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床位编制和人员配备等事项的通知》(剑卫健发〔2019〕117号)文件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剑河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221104(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5369340(县卫健局办公室)
附件:1.剑河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2.剑河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
剑河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剑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剑河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xlsx
原标题:剑河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jhx.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24_84678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