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市新丰县第二批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24 17:07:0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如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六、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为新丰县,具体时间和面试方式等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环节其他事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进行组织,体检结果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nfeng.gov.cn/)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考察和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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