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在同一报考岗位内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明确拟聘用人员具体应聘学校,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如违约按签订合同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24年度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查询。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萧县教育体育局、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3437(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557-5027073(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5151009(中共萧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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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教育体育局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度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