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四川美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4 11:29:03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用人二级单位对照岗位要求依程序完成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并达到单位岗位要求的,由用人二级单位向学校进行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学校人事处牛老师:023-65921033)。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专业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招聘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资格复审材料(附件3),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1。

  (一)专业面试

  1.专任教师岗

  专业面试方式为教学科研能力考核,包括创作科研水平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根据专业类别采取现场作品展示、代表作评分或限时创作、学术讲座并结合代表性成果介绍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教学能力考核采取试讲、说课、案例分析或现场示范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测试形式、要求、时间及地点等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

  专业面试成绩=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成绩×5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50%

  专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其他岗

  专业面试为案例分析。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理论和实践研究能力等。考核时间为3-6小时,分值为100分。具体测试要求、时间及地点等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面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无分值,以结果是否异常来判断合格与否,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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