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马鞍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双拥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555-2429132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0555-8880232
监督举报电话:军分区纪检监察委 0555-242913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检委0555-828922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点击查看>>>
马鞍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马部队随军家属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mas.gov.cn/xxfb/tzgg/200530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