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马双拥〔2022〕4号)、《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马部队随军家属工作实施办法》(马拥办〔2023〕1号)规定,现就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马部队随军家属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核考察、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量化赋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量化赋分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市双拥办审核确定。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开考试成绩*50%+量化赋分成绩*50%。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岗位选择、体检、考察,经公示无异议的,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岗位选择后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经核准,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马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岗位如下: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专业 | 学历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岗 | 不限 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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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总工会 | 市工人文化宫 | 公益二类 | 专业技术岗 | 不限 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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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于5月22日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马部队少校营级副职以上军(警)官、专业技术少校军(警)官、科级副职以上现役军官转改的文职人员和三级军(警)士长以上军(警)士的家属。
(五)年龄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下,特殊情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团级正职以上、六级以上残疾、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家属)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湖北东路198号办公楼201室。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随军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军队政治部门出具的量化赋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量化赋分登记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完成后,用人单位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