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人)

2024-05-24 11:35:44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签约聘用

  (一)聘用资格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报到上岗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二)聘用合同签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桐城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三)“事编企用”人员相关待遇及管理

  (1)待遇。参照中共桐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支持产业发展二十条2.0版>的通知》(桐人才〔2023〕3号)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士)的可参照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确定工资待遇,研究生(硕士)可参照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确定工资待遇,研究生(博士)可参照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确定工资待遇。驻企服务期间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不占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并予以聘用。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2)管理。“事编企用”人员用人单位为市企业服务中心,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录用后由企业服务中心根据需要,派驻市内重点工业企业,驻企服务期为2年。因服务单位人才紧缺,经本人申请,可延长服务期1年。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4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