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24 11:37:46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谈通知书》。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的方式进行。

  1.面谈。5月29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面谈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谈。

  面谈分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自主提问两个环节进行。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自我介绍环节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入围参加试讲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试讲时间和地点。考生面谈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5月29日至30日,各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试讲划定最低合格线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试讲成绩为本次校园招聘最终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网站公示。

  3.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谈、试讲时间、地点的,于面谈、试讲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第1名考生自动放弃签订协议时,各用人单位可以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测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面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谈分数仍然相同的,单位进行加试。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除博士外,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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