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拟选聘一批博士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2.报名要求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安排,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院(部)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采取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和河北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选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280(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建
联系电话:0310-3969025
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工程大学
2024年5月22日
原标题: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63671283959ko&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