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16:41:1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②《报名信息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开考录通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或公开考聘通知等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组织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国、省、市、县(区)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的证明(以上均由主管部门盖章)。

  ⑧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党支部盖章)。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期限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因考生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选调的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

  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调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复检及递补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实。注重对综合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经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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