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09:02:1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委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我委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委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综合考察

  我委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不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试用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试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试用期间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我委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我委官网上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62012041(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干部人事处)

  0836-2822532(四川藏文学校办公室)

  0834-3283591(四川彝文学校办公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62012031(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原标题: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55E70C25CAA219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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